《中草藥雜志》屬于CSCD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期刊,發行周期:半月,主管單位:中國藥學會,主辦單位:天津藥物研究院;中國藥學會,國際刊號:0253-2670,國內刊號:12-1108/R,收錄數據庫:知網,為醫學期刊。
中草藥雜志簡介
《中草藥》雜志是由中國藥學會和天津藥物研究院共同主辦的國家級期刊,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 本刊創始于1970年1月。1992年榮獲首屆全國優秀科技期刊評比一等獎; 2002年榮獲中國期刊方陣“雙獎期刊”;2003年1月榮獲第二屆國家期刊獎(期刊界最高獎);2005年1月榮獲第三屆國家期刊獎提名獎,2005—2010年連續6次榮獲“百種中國杰出學術期刊”;2006年榮獲天津市優秀期刊“特別榮譽獎”;2008年榮獲“中國精品科技期刊”;2009年榮獲“新中國60年有影響力的期刊”和“中國科協精品科技期刊”;2010年榮獲“第二屆中國出版政府獎期刊獎”(中國新聞出版行業最高獎)。本刊為中國自然科學核心期刊、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位居中藥學期刊之首。多年來一直入選美國《化學文摘》(CA)千刊表,并被美國《國際藥學文摘》(IPA)、荷蘭《醫學文摘》(EM)、荷蘭《斯高帕斯數據庫》(Scopus)、美國《烏里希期刊指南》(Ulrich’s Periodicals Directory)、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地區醫學索引(WPRIM)、波蘭《哥白尼索引》(IC)、英國《質譜學通報(增補)》(MSB-S)、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據庫(JST)、美國劍橋科學文摘社(CSA/ProQuest)數據庫等國際著名檢索系統收錄。本刊被收錄為國家科技部“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核心期刊)。 經中國科學文獻計量評價研究中心和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編委會認定,《中草藥》雜志為“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來源期刊”和“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數據庫來源期刊”,并由中國知網獨家全文收錄。 本刊主要報道中草藥化學成分;藥劑工藝、生藥炮制、產品質量、檢驗方法;藥理實驗和臨床觀察;藥用動、植物的飼養、栽培、藥材資源調查等方面的研究論文,并辟有中藥現代化論壇、專論、綜述、新產品、企業介紹、學術動態和信息等欄目。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鞍山西道3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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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藥雜志投稿要求
1中草藥論文的內容要求
論文應論點鮮明,數據可靠,層次清楚,文字簡練,結論準確。
2 中草藥論文的撰寫要求
2.1 文題
每篇來稿均要有中英文題名。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以簡明、具體、確切的詞語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或公式。英文題名首字母大寫,其他均小寫,英文文題中盡可能不用冠詞,最好不超過12個實詞。
2.2 作者及工作單位
論文署名不應過多,應限于參加研究工作并能解答該文有關問題及對文稿內容負責者。若第一作者或第一單位有變動,應提供單位證明信。對論文有貢獻的其他人員如協助工作或提供資料、材料者可放在致謝項。姓氏的漢語拼音字母全部大寫,復姓應連寫;名的首字母大寫,雙名中間加連字符。工作單位名稱用全稱,不用簡稱或縮寫,工作單位后寫出所在省、市及郵政編碼,并附單位英文名稱,應與中文單位名稱對應。通信作者用“*”標出。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工作單位還應在城市名稱及郵政編碼之后加列國名,其間以“,”分隔。
文題和署名書寫示范例:
2.3 摘要、關鍵詞
文稿須附中、英文摘要和關鍵詞。中文摘要一般不超過400字,關鍵詞5~8個,盡量選用《漢語主題詞表》和《中醫中藥主題詞表》中的規范詞,主要的自由詞和未被詞表收錄的新學科、新技術中的重要術語也可作為關鍵詞標出。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隔。研究性論文的中、英文摘要均采用四要素結構式書寫,即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結果(Results)和結論(Conclusion)。綜述性論文需寫出指示性摘要,中文300字左右。英文文題、關鍵詞及作者名稱和單位務必與中文對應。摘要、關鍵詞作為標識詞其后應加冒號。
2.4 地腳線
①收稿日期:由編輯部填寫收稿的具體日期。②基金項目:應注明國家有關部門的正式基金名稱的全稱及合同號,多個基金之間用“;”分隔。③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并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電話、傳真、E-mail等)。
2.5 引言
概述本研究的理論依據、思路、實驗基礎及國內外現狀,并應明確提出論文研究的目的。
2.6 正文
層次分明,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盡量減少層次,不得多于3層,采用1、1.1、1.1.1方式。層次的數字序號頂格寫,空1個漢字接排標題。
2.7 藥物、試劑、動植物和主要儀器
寫明規格和來源,藥名符合《中國藥品通用名稱》及《國際非專有藥名》,不用代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新藥則用批準的藥名。新化合物采用IUPAC命名原則給出一個完整的系統名,同時應再取一個得體的中、英文俗名。首次出現的中文、外文簡稱(縮寫語)應先寫出全稱(中、外文全名),然后才能直接應用。動植物實驗材料必須附正確的拉丁學名,并提供鑒定人(姓名、職稱)及其所在單位。復方制劑應提供起主要藥理作用的藥味名稱和內在質量控制方法;藥理研究論文的實驗對象可為有效成分、有效部位或有效部位群以及主要藥味有內在質量控制方法的復方制劑;粗制劑、水煎劑等無質控標準的研究論文不予刊用。
2.8 方法
凡文獻已有記述的方法,一般可引用文獻,對新的或有實質性改進的方法要寫明改進處。如是自己創新的方法,則宜詳述,以便他人重復。
2.9 單位和符號
常用度量衡單位一律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的國際符號表示,距數字1個自然間空,不加縮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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